为了更好地为全市工业企业和工业经济发展服务,改进机关工作作风,增强服务意识,改善服务态度,提高服务质量和工作水平,树立我委清政、廉洁、高效、务实的形象,我委郑重向全市工业企业及有关单位和个人承诺如下:
一、以党的方针、政策、法律、法规以及市委、市政府的有关规定为依据,加强工业企业经济运行、企业改革、技术改造、技术创新等方面的管理,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、规范行政执法行为,切实履行市委、市政府赋予我委调节全市工业经济运行工作的职能。
二、对各单位、部门的来文(含请示、报告)、来电(含传真、电话)、来访(含来信),实行限时办结制,并予公示。对不属我委职责范围的来文、来电、来访,应及时办理退件,并要求工作人员向当事人做好耐心细致的解释工作。
三、全委全体工作人员在执行公务活动中,严格遵守有关勤政、廉政制度。不索取、收受企业和个人的“红包”、有价证券;不接受可能对公正执行公务有影响的宴请;不以权谋私、不搞权钱交易,不行贿受贿;不向企业和单位“吃、拿、卡、要”。
四、讲究职业道德,认真履行岗位职责。对来访者要文明礼貌,热情接待、服务周到。坚决反对和摒弃“门难进、脸能看、事难办”的工作作风,努力创造一个务实、高效、和谐的工作环境和工作氛围。
以上承诺希望全市工业企业及有关单位和个人共同监督。若发现有违反上述规定的行为,请及时向我委机关效能监察投诉中心投诉(投诉电话:5530496、5530358)。